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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销电子协议

经友好协商,就会员授权平台销售会员“XX”品牌“XX”产品分销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方式

1.平台在线上渠道:如营通社、营通社优选商城及其他线上平台等,推广会员品牌产品。
2.会员的供货价格以发布系统提交为准(含税含代发价): 平台平台价允许通过促销活动,调整市场零售价。
3.合作时间:发布之日起12个月内
4.会员应根据平台市场动态需求行情,在未来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货源的供应能力,确保销售旺季能够正常供货。
5.销售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指中国大陆,不包含香港和澳门特区及台湾地区。

第二条  发货及打款问题

1.平台每日16:00前将该日订单信息反馈给会员,会员需在收到订单信息后的24小时内发货;平台每日16:00后的订单信息将于次日16:00点前反馈给会员。会员发货后需在4小时内向平台提供快递单号。
2.双方协商确定以用户收货为限,72小时内双方结算。双方在核对明细并确认完毕后,平台按对账明细单总额向会员支付该单相应的会员费用,该单结算后两周内会员须向平台开具税后发票,并将发票及盖章后的结算单寄回平台。
3.付款方式:平台可通过银行、支付宝、微信转账的方式向会员付款。

(会员账户信息以会员中心后台提交的为准)

第三条  售后条款

会员需安排专门对接人进行客户售前或售后咨询等问题。售后及服务条款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条款执行;厂家无规定的,按产品的具体情况进行约定执行。

注:会员保证向平台所提供的货物为质量检验合格、3C认证的全新产品 。

第四条  风险转移: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货物采取运输方式或邮寄方式的,会员将货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由会员跟踪,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会员和承运人负责;
2.货物由平台自提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平台提货后转移给平台。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会员责任:非因法定事由或本协议约定事由,会员逾期发货的,则每逾期一日,会员按应发货货值的0.5%向平台支付违约金。
2.平台责任:非因法定事由或者本协议约定事由,平台逾期付款的,则每逾期一日,平台按应付款金额的0.5%向会员支付违约金。(若平台系统故障或银行原因可以推迟付款,同时通报会员)
3.双方一方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在违约行为未消除期间,违约行为每存续一日,违约方应按照本协议总金额的 1%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协议解除条款,一方违约行为存续超过一十五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协议,违约方应按照协议总金额的双倍金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5.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对方损失的余额部分。

第六条  此协议为主协议具体商品的详细规格及参数以会员系统实际发布为准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因台风、地震、水灾、高速公路封路、交通事故或邮寄投递延误以及其它非甲、会员责任造成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为不可抗力。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在15天内提供事件详情以及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事件对履行协议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延期履行。但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八条  解决纠纷的方式:

如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2.本协议电子确认立刻生效,在本协议约定的事项履行完毕后终止。
3.未经营通社事先书面同意,会员不得将其于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营通社有权随时提前终止本协议。
4.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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